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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矿难已致32人遇难(赤峰矿山)

发布于:2024年03月22日 作者:mrhuikai 阅读:71

2016年12月赤峰市元宝山区煤矿事故

据内蒙古自治区 *** 副主席王波介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爆炸事故发生于3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经初步确认为瓦斯爆炸事故。经查明,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181名作业人员正在进行作业。

内蒙古赤峰元宝山煤矿是全国露天煤矿之一和全国之一个大型现代化露天矿,矿区地处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建昌营境内,隶属于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是中国更大的露天煤矿。

(2)3月6日10时53分,吉林白山市江县,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松树镇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2人死亡、7人受伤。

内蒙古赤峰元宝山煤矿是全国露天煤矿之一和全国之一个大型现代化露天矿,矿区地处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建昌营境内,隶属于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国务院对两起重大矿难事故做出怎样的处理?

白静民,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投资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10年4月21日被依法逮捕。李来申,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矿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10年4月21日被依法逮捕。王政卫,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技术矿长。

轻微事故:无人员死亡或重伤,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规定限额,由企业处理并上报至县级。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或重伤1至9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至900万,由市级处理并上报至县级。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国务院安委会亲自督查这一事件,证明了这件事情的社会影响力及为大,如果不能妥善的处理好这一事故的话,不能给国内甚至国外的一些舆论很好的答复。

我觉得对于这种煤矿事故的发生,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千万不可以掉以轻心。因为这件事情在全国各地都曾经发生过,本来做这个工作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如果我们还不严谨的去对待的话,可能会造成越来越多这样的事情发生。

2010年到2021年全国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前三的原因

月20日1时20分,河南平顶山市郏县,天晟电器公司真空干燥箱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建筑业(1)2月26日14时18分,江西萍乡市安区,新学前巷27号楼405室在进行装修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局部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

法律分析: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三个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三要素指的是:人、物、环境是构成事故的三要素。

人的不安全行为。例如:麻痹侥幸心理,工作蛮干,在“不可能意识”的行为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原因;物的不安全状态。

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 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换言之,只要管理上存在着缺陷或混乱,就会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或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出现,进而引起事故的发生。总之,错综复杂的事故从本质上分析都离不开这几种原因,而且能够制约这几种原因的就是管理原因。

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连续10年下降 按照目前我国对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总结,2021年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数量和死亡人数与10多年前已经下降了50%多,事故的总量更是持续了10年的连续下降。

内蒙古致32死瓦斯爆炸事故案宣判,都有哪些相关人员获刑?

共32人获刑,具体审判结果如下:(1)对邱则田等十人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对赵海生等七人判处三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两人缓刑。

对吕虎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对鲍青春等10名国家公职人员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行贿罪或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大部分被告人还同时被处罚金刑。

月1号的时候,内蒙古赤峰市法院以及其他的法院联合对内蒙古发生的13特大的瓦斯爆炸案涉及的九庄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对于22名的责任人以及相关职务的10名犯罪人员进行了依法判处和刑罚。

一个单位发生重大事故,并不是一个人或者某个人可以造成的。所以内蒙古致32人死瓦斯爆炸事故案32人获刑,法院肯定充分了解了案情,弄清楚了其中的关系,才会作出这样的判决的,是合理的。

宝马煤矿在越界区域内冒险蛮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最终引发瓦斯爆炸事故,宝马煤矿及其母公司宝马煤炭物资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应依法对事故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在内蒙古发生了瓦斯爆炸事故案,终于等来了法院的判罚。该事故造成了32死和20受伤,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不少关注。

为什么煤矿安全事故频发?

煤矿事故频发与行业安全管理弱化,法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煤矿资源分配体制有一定的关系。

煤矿生产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 我们认为,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是 企业管理 的缺陷,管理缺陷包括忽视安全和管理不力,忽视安全是因为外界约束乏力,而管理不力的原因则在于安全投入的不足以及人员素质的欠缺。

另外这件事情的出现也能够证明,煤矿事故发生的几率是非常频繁的。因为煤矿个数比较多,而且也都比较分散,再加上煤矿的质量又经常容易出现参差不齐的情况,所以在管理不规范、设施较差的情况之下,是很容易出现事故的。

煤矿安全事故之所以会频繁发生与防灾系统的不完善、技术人员的匮乏以及采矿设备的缺失有很大的关系,因此为了减少此种事故的发生,加强技术的建设、加大投资力度等等措施,才能够有效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出现。

具体原因如下:(一)安全生产基础差。我国不少煤矿自然开采条件恶劣,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上漏洞诸多,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不足,对防范伤亡事故没有把握。(二)法制意识淡薄。